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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城向商业贿赂开火

1998-08-24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7月17日,在本市连锁商业中占重要地位的北京物美商城,把600家供应商请到一起,一家又一家地签署了向商业贿赂宣战的檄文。要求与物美商城有业务关系的供应商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在相互信任、共同发展的基础上,发展双方的合作关系,工商联手,不断提高产品质量,降低成本,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,以寻求共同利益的最大化。

什么是商业贿赂?物美商城和供应商是这样下定义的:“商业贿赂系一般供应商为获取现在或将来的某种商业利益,给予物美商城的任何职工各种名义的‘回扣’、‘退佣’、‘娱乐费’、‘辛苦费’、‘手续费’、‘旅游’、‘就业’、‘馈赠’、‘购物折扣’、‘置业’等直接或间接利益。”

面对商业贿赂这个毒瘤,有的商业企业则采取加强管理的办法,把商业贿赂变成企业的利润,从而降低了物价,让利给消费者。

房山区华冠连锁商业系统设有配送中心,负责进货。该中心决定进某种商品之前,派员出去调查该种商品从不同渠道进货时的不同价格,还要了解清楚这种商品的回扣、批量奖励政策等,回来后进行汇报。

华冠配送中心决定进哪里的货后,重新派员去洽谈此笔业务,签订合同。

商业贿赂都是在结帐款时发生,因此,华冠配送中心派出结帐款的是一名工作人员。

结帐时,供应商拿到了货款,配送中心也收到了“商业贿赂”。但是,这个“商业贿赂”没有装进个人腰包,而是进了企业的金库。

某种洗涤用品,华冠连锁系统的进价是每瓶2.63元,而卖价仅为2.65元。按照常规来看,华冠肯定是在做赔本的生意,而华冠却乐此不疲。为什么?因为这种洗涤用品有3%的回扣。

不管是明顶还是“暗渡陈仓”,京城商业开始向贿赂宣战。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,打掉贿赂当是商业企业的当务之急。摘自《北京日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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